教师职业倦怠这一概念,最初由美国临床心理学家弗登伯格于1974年在其著作《职业倦怠》中阐述。
他认为,教师职业倦怠是一种由于个体无法明确自身需求而过度工作导致的枯竭与疲惫状态。
至今,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克里斯汀·马斯拉奇于1981年提出的职业倦怠定义最为人所接受。他定义职业倦怠为在服务于人的职业环境中,个体所经历的情绪耗竭、去人格化(或称人格解体)以及个人成就感减弱的现象。
马斯拉奇认为,职业倦怠包含三个关键要素:情绪衰竭、去人格化以及低个人成就感。
其中,情绪衰竭作为核心要素,代表着职业倦怠的压力层面,意味着个体的情绪与情感处于极度疲惫和消耗的状态;
去人格化是职业倦怠的人际层面,表现为个体对同事及工作对象持否定、消极、冷漠、麻木和疏远的态度;
而低个人成就感则是职业倦怠的自我评价层面,体现为个体对自己的工作持负面看法及工作效能感下降。
一般情况认为,教师职业倦怠是教师不能顺利应对工作压力时的一种极端反应,是教师在长期压力体验下所产生的情绪、态度和行为的衰竭状态,典型症状是工作满意度低、工作热情和兴趣的丧失以及情感的疏离和冷漠。